合議庭審理後認定,調查結果信貸證明郭台銘未捐款3億元政治獻金給連勝文,周玉蔻只憑柯文哲轉述與立委柯建銘的對話就爆料,疏未向柯建銘、郭台銘等人查證,指涉郭台銘違反政治獻金法,藉此謀利,損害郭台銘的名譽,應負過失侵害名譽的損害賠償責任。

工商時報【記者劉峻谷╱台北報導】

3億男案 周玉蔻判賠200萬

刑事方面,妨害名譽部分由台北地檢署偵查中,已多次傳喚周玉蔻調查,據了解,近日即將偵結。

鴻海董事長郭台銘不滿名嘴周玉蔻指他違法捐3億元政治獻金給連勝文,負債整合提民刑事訴訟控告周涉及妨害名譽。法院認定周未查證草率發言損郭名譽 判賠200房屋貸款萬元及登報道歉。周玉蔻在臉書回應,對台灣司法體制充滿信心,一定上訴到底。

台北市長柯文哲在今年1月接受電視台專訪表示,選前某企業家拿3億元給他的競選對手連勝文。周玉蔻接著在三立電視節目及美麗島電子報爆料,「以3億先生一本萬利的生意經及行事風格,捐了3億給柯的對手,一旦對手當選台北市長,不撈回10倍、20倍好處,實在有損他這位霸主氣息濃厚的企業家威名」,並直指郭台銘就是「3億男」。郭台銘向檢方控告周玉蔻涉妨害名譽,並提民事損害賠償告訴求償1,000萬元。

內容來自YA債務協商HOO新聞

合議庭昨天判決周玉蔻應賠償郭台銘200萬元,並在工商時報、中國時報、蘋果日報等7報的頭版刊登半版的道歉聲明,及在美麗島電子報刊登道歉聲明。本案可上訴。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3億男案-周玉蔻判賠200萬-215007955--finance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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